各有关中文无码 及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科研业绩核算和奖励总金额预算,及时向教育部等上级部门上报各项科技统计数据,配合我校学科建设数据库更新等工作,现将2017年度中文无码 科研业绩奖励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研业绩申报核算发放流程
1、由科研业绩奖励第一发放人填报《温医大2017年科研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相应成果和支撑附件需同时录入学校科研系统(//ky.chinesewm.net/business/login.jsp);
2、报送二级中文无码 或相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审核汇总后发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
3、科技处或社科处、部门均审核无误后由部门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部门向科技处或社科处提交《科研业绩奖励请示报告》(附件2)纸质版;
5、科技处和社科处收到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汇总后向人事处和计财处提交本年度科研业绩奖励发放请示,最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奖金具体发放事宜。
二、科研业绩申报核算发放的其他说明
1、奖金由科研业绩第一完成人(第一发放人)填报和领取,并由其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有关人员。
2、科研系统相关附件录入说明。SCI、SSCI、EI、ISTP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将论文PDF版及收录检索证明的扫描件上传系统。SCI收录的论文需将五年平均影响因子证明扫描件上传系统;EI收录的论文请到学校图书馆查找,并上传收录结果电子版;学术专著等将封面、封底、版次字数、最后一页和所著书号页的扫描件上传系统;研究报告提交领导批示页的扫描件;专利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或初审合格通知书的扫描件,领取发明专利证书后则需提交“专利维持费”收据扫描件;立项的项目除通过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立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需提供立项的文件及相应的合同书或任务书电子版扫描件;科研成果奖中列举的成果除通过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获奖的成果外,其他成果需提供获奖的文件及相应奖状的电子版扫描件;成果转化的项目,需提交成果转化合同的电子版扫描件及财务到款证明。
3、2017年的科研业绩按照《中文无码 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5〕106号)(附件3),以及《中文无码 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定级名录的通知》(温医大〔2014〕111号)(附件4)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以中文无码 、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温医大2017年科研业绩统计汇总表》(附件1)的初步汇总;于2018年3月12日前完成初步核算;于2018年4月12日前完成公示并提及《科研业绩奖励请示报告》。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李星潘、钱 君,86689746;
社科处联系人:俞林伟,86699859。